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对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征求意见的通知

来源: 更新时间:2019-04-08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》(环办水体函〔2018〕1083号)要求,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的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已编制完成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请于2019年5月9日前将《意见反馈表》反馈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。

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凯发官方的联系方式:

  联系部门:法规处;联系人:刘京伟;

  联系电话:022-87671561;传真:87671569

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凯发官方的联系方式:

  联系部门:标准化处;联系人:何梅;

  联系电话:022-27182063。

  附件:1.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

  2.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意见反馈表

  2019年4月5日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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