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(2018年版)的通知(食药监办食监三〔2018〕14号)

来源: 更新时间:2018-01-25 点击:10169

发布单位: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
发布日期: 2018-01-18
失效/废止日期:
发布文号:食药监办食监三〔2018〕14号
实施日期:
状       态: 现行
备       注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,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:

 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(2018年版)》,对监督抽检的适用范围、产品种类、检验依据、抽样、检验要求、判定原则与结论提出了统一要求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  联系人:蒲浩进、裴新荣

  电 话:010-88330579、010-67095881

  传 真:010-88330559

  附件: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(2018年版)

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

  2018年1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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