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3年版) (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28号)

来源: 更新时间:2023-01-01 点击:53

发布单位: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
发布日期: 2022-12-30
失效/废止日期:
发布文号: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28号
实施日期: 2023-03-01
状       态: 现行
备       注:

 

《   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3年版)》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,现予公布,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

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

农业农村部部长 唐仁健

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

海关总署署长 俞建华

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罗文

2022年12月2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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